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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动有关事项及参赛作品设计要求
参加活动的学校委派指导教师,面向全体学生对“我与奥运”的内容进行宣传和讲解。在深刻领会内涵的前提下,由学生以“我与奥运”为主题设计作品并进行校内评比。由参赛学校统一把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交组委会。
(一)参赛作品要求
参赛作品要求:
1.参评作品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的原创作品(如查出是抄袭作品,将取消其所有作品的参赛资格);
2.参评内容必须以“我与奥运”为主题,可以是单幅作品,也可以是系列(最多三张)作品;
3.参评作品必须经所在学校推荐,并统一填写参赛报名表。
参赛作品设计要求:
1.参赛作品要突出“我与奥运”为主题进行设计,体现出“我参与、我奉献、我快乐”和“更快、更高、更强”的精神风貌。作品主题积极向上,以正面宣传和弘扬正气为主。主题深刻,深入理解“我与奥运”的内涵,具有感召力,系列作品要有统一风格;
2.展现现代中学生健康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,想象力丰富。结合实际生活中的各种现象,以独特的视角诠释主题。画面效果有强烈的时代感,作品具有创新性;
3.构图视觉感美观,画面有鲜明的主色调,色彩的运用丰富而统一,色彩搭配和谐而生动。
4.作品必须原创,禁止使用商业及涉及版权的图片和不健康的图片;
5.参赛作品尺寸:A3(标准尺寸42×29.7),图像分辨率300dpi。参赛作品以平面设计为载体,可以使用例如:Photoshop、Illustrator等平面设计软件;
(二)提交作品要求及参赛费用
1.参赛者需上交作品及设计说明的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,学校交一份报名表。电子版作品保存为300dpi,TIFF和JPEG格式文件各一份,以光盘形式递交评委会,光盘上注明所属学校。
2.作品上交后不予退回,请参赛学校保留底稿。
二、奖项及奖励设置
拟设最佳创意大奖、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若干。
优秀作品指导奖若干。
大赛组织奖若干。
三、交稿时间、地址
交稿时间:请各学校于2008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:00-下午4:00,将报名表、打印的参赛作品及电子稿、作品说明、报名费送交北京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,过时视为放弃。
四、 活动联系人
联系人:胡老师
电 话:68480044转2100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0号(西三环紫竹桥东北角)
附件:1.作品评审标准及参赛要求 下载
附件:2.报名表 下载
附件:3. 设计说明 下载
未尽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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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
计算机教学研究会
2008年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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